沅陵县一住楼顶的民工处理空调水不善导致我家房屋天花板全部湿透,望惩处

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对损坏私人财物违法犯罪人及关联人涉恶行为依法打击惩处,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受害人:肖玉香,电话号码188****2552

侵害人:出租房民工,信息不明(南岸派出所未调查询问)

案件关联人员:覃经理,电话:185****5888

钟老板,电话:138****0787

肖工头,电话:188****1568

事由经过:本人住房欧家坝五楼已出租,楼顶出租棚由以上案件关联人租来给修建房屋民工居住,我五楼租房客人8月12日联系到我本人反映楼顶民工把空调水直接排放到他们住房然后渗透到我五楼客厅和卧室已经几天了,他们已经上楼劝说民工不能把空调水排放到住房内,对方不听劝阻,肆意妄为,因我本人年老体弱多病,行动不便,便打电话给外出长沙做事的儿子打电话叫他回来处理,8月13日上午,我儿子从长沙回来直接去出租房查看,到达楼顶出租房,住房民工不在,旁边的民工说刚才还在应该吃午饭去了,出租房室内现场空调水直接排放在室内(有视频为证),等了民工很久不见其回来,就去自己五楼查看漏水情况,楼顶出租房持续流水4天的导致五楼客厅、卧室天花板部分位置正在滴水天花板全部湿透。晚上六点左右,我儿子再去楼顶出租房找民工解决问题,进门问他们为什么故意让空调水浸到我五楼,其中一人极不耐烦的讲“你在说什么啊,你那天花板浸湿滴水是楼顶下雨造成的关我们什么事”,我儿子就把视频让他们看并说:“你们故意把水排在室内几天了,上午我进你们把空调开关扯掉了,下面五楼才没流水了,你们故意肇事损坏他人财物,说话的语气怎么还这么嚣张!事情到了最后,民工直接说你找我们这管事的,不要跟我们讲,你下面漏水是下雨造成的。

我找到他们提供隔壁管事的肖工头电话188****1568,让他看视频并去5楼看现场,对方态度也比较强硬,和民工串通好的,说是下雨漏的水,根本就不理会我提供的事实证据,最后肖工头直接发话说我找他们钟老板(电话138****70787),钟老板说安排覃经理(电话185****5888)处理,最后覃经理又安排肖工头来处理此事,就这样对方员工肇事损坏我房屋的事情被对方员工领导阶层踢皮球的似的踢过来踢过去,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万般无奈第二天我只有选择报警处理此事件,警察联系到肖工头,并到现场取证查看我房屋损失情况,事情协商情况如下:1、对方承诺给我恢复,我认为条件不允许,我的房子有人居住,损坏面积大,影响他们正常生活,要恢复也只能等别人租期到了过后才恢复,因为对方狡辩,推缷责任拒绝赔偿导致受害人误工,来回车旅费谁来承担,肖工头当着南岸派出所的面说“你不用担心恢复问题,我在沅陵工地做事,从来没有老板敢欠我的工资,县里有我湘潭老乡三把手关照我们。2、对方踢皮球似的做法跟我耗时间,我上有老,下有小,全家靠我在外打工养家糊口,我玩不过人家,只有委曲求全,心想把事情能尽快解决好,问熟人粗略核算财物经济损失约2000元,本想事情能就此了结,结果肖工头又说做不了主,又要请示领导。最后事情又是不了了之。我再次打钟老板电话对方拒绝接听。

第三天,我再去南岸派出所本想事情要有个了结,咨询民警如果民工故意肇事导致我房屋受损拒绝协调赔偿,并且因此事让我产生了误工,交通费等经济损失接近6000多元,民工故意肇事是否构成违法犯罪,而且询问公安机关是否受害者在报警之后有没有义务讯问或者传唤肇事者,况且采用法律诉讼程序我也要通过合法途径提取对方的身份居住地吧!到达派出所,闻悉他们有四件案子要调,第一起案件调解打死鹅的纠纷,调解室大概有4名工作人员,全程只有一位警官在尽心尽力的调解。最后我询问的我事情应该怎么处理,要不要直接跟肇事者交涉,因为肖工头等领导阶层一直在踢皮球,警官说叫我自己去找肇事者,我当即就说那我去公安局咨询一下,刚走出门一位不知情工作人员问警官是什么事,警官说空调水排放损坏案子,那位工作人员马上就接腔了,说我不要把媒人当亲家。我随即就问他是什么身份,他说是调解员,我说你是什么调解员,这么多当事人等着处理案子,全程只有警官一人在调解,你们这么多调解员在这干什么,不是到听味吧,你算什么调解员。我的案件他都没完全了解清楚,就丢一句莫把媒人当亲家,调解员表态发言不经过大脑思考太随意,让我气愤得直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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